这里的食物不合陆同风的胃口。

    主要是太辣了。

    不仅菜肴很辣,酒也很辣。

    陆同风也算是好酒之人,一口烈酒下肚,冲的他直吐舌头。

    然后,他便怪叫道:“好烈的酒!痛快!痛快!”

    男人嘛,就要喝最烈的酒,骑最烈的马,睡最美的女人。

    这是陆同风有生以来喝的最烈的酒,不过,辛辣的感觉直冲天灵。

    不过,他却感觉这种强烈刺激,令他百脉舒展。

    立刻爱上了这种烈酒,打算明天离开这里时,让俏掌柜给自己多装一些烈酒带走。

    吃饱喝足后,陆同风便开始洗澡。

    以前他并不是一个爱干净的男人,几个月不舍得洗澡,当初在土地庙时,曾将云扶摇给恶心吐了,是真的吐了。

    如今陆同风越来越爱干净了。

    身份上的转变,带动心理上的转变。

    曾经他是带着大黑游荡在扶阳小镇的小乞丐。

    现在他是一名修士。

    小乞丐有小乞丐的生活习惯,修士有修士的体面。

    当然,最重要的是,陆同风打算改头换面一番。

    他现在这身衣服与装扮,还是半个月前被老乌龟吃下去时的那身。

    在极渊之中摸爬滚打,早就弄的蓬头垢面,满身污渍。

    他担心余行云与岳小烟找到自己,所以得赶紧擦香香,洗白白,换身干净的衣服,换个发型。

    估计到时站在岳小烟与余行云面前,这两个魔教妖人都未必能认出自己。